本调剂工作细则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并结合人工智能学院具体情况制定。
1.调剂名额及专业要求
接收调剂的专业 (代码) |
拟接收调剂生的数量 |
调剂生的初试报考专业 |
调剂生所学专业或毕业专业 |
081800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 智能油气地质工程 |
4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学、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飞行器设计 |
对应专业: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符合调剂专业:地质学、地球物理学、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
082001油气井工程 05 智能油气井工程 |
3 |
油气田开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 |
对应专业:石油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符合调剂专业: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自动化 |
082002油气田开发工程 06 智能油气田开发工程 |
3 |
油气田开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 |
对应专业:石油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 符合调剂专业: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自动化 |
082003 油气储运工程 06 智能油气储运工程 |
1 |
油气储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 |
对应专业:油气储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符合调剂专业:石油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 智能化学工程与技术 |
2 |
化学工程与技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
对应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符合调剂专业:化学工程、应用化学、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 |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05 安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 |
2 |
安全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 |
对应专业:安全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符合调剂专业:机电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0820Z1海洋油气工程 05 智能海洋油气工程 |
1 |
海洋油气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流体力学 |
对应专业:海洋油气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符合调剂专业: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 |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人工智能及应用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数学 |
对应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符合调剂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 |
2.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2020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2)初试成绩达到人工智能学院所调剂招生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只接收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调剂申请。
3.调剂分数线
所对应专业国家2020年A类地区的单科及总分国家线。
4.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本轮次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00:00—14:00。
(2)筛选: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报考专业、所学或毕业专业等情况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
第一梯队:符合初试报考专业,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与本学院招生专业对应。
第二梯队:符合初试报考专业,申请调剂考生的所学或毕业专业符合本学院调剂专业要求。
排序方式:按照梯队顺序进行排序,在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
(3)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考核方式、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总成绩计算方式参见“2020年人工智能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相关规定。
注:调剂考生资格审核及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院主页通知。
5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考核,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4)本批次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调剂考生必须于复试结束后半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接收待录取,不同意者立即失去拟录取资格。
6.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考生咨询电话:8973181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7.其他事项说明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