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生源不足的研究所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六)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三、调剂基本程序
对于生源存在紧缺状况专业,各研究所可从第一志愿我院或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中调剂。
1.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3月22日正式开通后,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登陆调剂系统查看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2.考生筛选:研究所将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
3.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研究所的复试通知。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调剂专业
(一)我院2021年生源紧缺专业主要有:生物学、生态学、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等学术型专业及相关专业学位领域,具体调剂要求、专业(领域)、研究所及调剂人数以调剂系统公布信息为准(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gs.caas.cn/zsgz/bszs/213188.htm)。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可从报考学术型考生中调剂补充所缺生源。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考生须能接受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的课程学习时间,并在确定拟录取后签订《非全日制调剂录取承诺书》。
(四)因生源充足,2021年部分学术型专业以及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不接收调剂。
五、其他事项
(一)为方便考生调剂,各研究所应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复试结果。
(二)因所需缺额生源有限,我院接收调剂考生时间为:自调剂系统开通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各研究所对申请本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研究所的考生,如在调剂系统中已接收并确认了其他院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则将无法参加研究所复试,也将无法被我院拟录取。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本办法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各研究所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培养需要等提出其他学术要求,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