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精神及其他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2021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进一步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四)严处违规行为。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强化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组织管理
(一)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实行学校和招生单位两级管理模式。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马俊杰 孙友宏
副组长:万 力 董朝霞
成 员: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宣传部、学工处、信息网络中心、保卫处、后勤集团及各招生单位负责人。
(三)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
(四)各招生单位成立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招生单位的工作。组长由院长和书记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
(五)学校及各招生单位成立若干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巡视组,全程监督检查各招生单位的相关工作和具体实施环节。
(六)严格落实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时间安排
内容 |
时间 |
招生单位接收学生申请材料并进行初选,确定复试名单 |
9月25日起,截止时间见各招生单位通知 |
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
见招生单位通知 |
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并上报 |
10月22日-25日 |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成绩≥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水平四级考试的合格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除具备申请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学术型推荐免试生。
2、拟攻读博士学科专业为我校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学科专业。
3、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语种要求。
五、申请程序
1、预报名:所有申请人请务必于10月8日前登录我校推免系统(http://39.100.145.92:86/)进行预报名,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
2、正式报名:接收为硕士或博士的申请人,须在10月24日前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3、填写提交材料(见附件1)。材料交(寄)至各拟接收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处 (只接收EMS);初审合格者由相关招生单位通知学生进行复试。
4、拟接收推免生的招生单位要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所有申请人信息进行全面筛选,根据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5、复试合格的学生将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并进行公示和上报。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复试详情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具体复试细则。
2、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见附件3和4。
3、复试形式:统筹考虑北京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复试形式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4、复试过程: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
5、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3)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5)申请攻读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件4);
6)相关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拟录取
1、各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并上报数据(附件6)。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拟接收的招生单位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最后未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学生, 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及其名单公示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接收推免生学科
2021年我校除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全日制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请参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以推免系统中发布的为准。我校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均可接收直博生。
九、其它
1、招生单位在接收推免生时应充分考虑本学院学科专业情况,加强优势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同时兼顾平衡其他学科专业。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设定导师招生人数以保证各专业及导师均留有一定的名额接收全国统考生。接收的免推生要求其本科毕业专业与所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第一年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12000.00元/年)(中地大京发〔2018〕3号)和国家助学金(6000.00元/年)(中地大京发〔2017〕82号);直博生入校后享受博士生待遇,按博士生的奖助学金有关政策执行。
3、同等条件下,对推免的硕士生优先实施硕博连读培养。
4、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6、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7、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附件2: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4:复试情况总表
附件5:2021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6:各招生单位拟录取免推生数据库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申请人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含直博生);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 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4.对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包括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等;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6.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7.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8.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
9.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10. 申请攻读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校外推免生请将以上材料(外地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达各申请招生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处,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XXX学院办公室,邮编100083。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