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能力的高层次、实践型专门人才。
二、项目背景及特色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发展壮大优秀传统文化,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传统雕塑,有着迥异于西方雕塑的独立体系,是国家文化的标志和象征,是民族文化积累的产物。近现代以来,西方雕塑及教育模式的介入使得中国传统雕塑的传承空间、表现形式、工艺技巧远离我们的视线。中国传统雕塑教学体系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清华美院雕塑系自建立之初就比较注重中国传统雕塑教学,至今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传统雕塑教学体系——中国雕塑史、中国传统雕塑考察、中国传统雕塑临摹、中国彩塑艺术创作、中国传统雕塑语言研究与转化系列课程,脉络清晰、循序渐进,已经形成了特色优势。
本项目适应国家文化战略,立足雕塑系学术优势,在全球化的当代雕塑语境中提升本土文化的价值,希望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雕塑教学、雕塑创作之路。
本项目将本着传承经典、立足当代、创造未来的宗旨,综合相关学科资源,实行系统化、专业化的教学,深入研究中国传统造型语言,使传统进行新的转化和生成,以更好地传承发扬我院优势,为国家建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创造性人才。
三、招生办法
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考试招收本项目学生。(请到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du.cn/查看招生简章及报名要求)
3.1招生对象
报考条件见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2招生规模
拟招收定向培养考生5-10名
注:定向培养指与考生所在单位签署培养协议,不调档案户口、无宿舍和公费医疗。
3.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统一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英语二或德语或日语或法语或俄语)
中外美术史基础
造型基础(雕塑)
3.4复试考试科目
1.创作
2.面试
四、学制与学费
基本培养年限2-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全学程学费9.8万元。
五、学籍管理
具体细节按清华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毕业设计/创作作品合格,研究报告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美术学院教学楼A336)
邮编:100084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62798172
项目组咨询电话:010-62798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