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调剂
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以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不含医学)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所在门类的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学术型学科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全日制学科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法律硕士(法学)只能接受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的生源调入。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 考生不得调入其他学科,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学科。
2.校外调剂
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的学科,生源不足时可接受校外调剂,但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调剂复试分数线与该学科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其他调剂要求与校内图集要求相同
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向校外调剂。
3.其他要求
(1)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进入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合格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2)调剂到本学科专业的考生应在第一志愿报考本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之后排序,依次录取。
(3)接受调剂前需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
(4)各招生单位根据调剂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调剂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