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9年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拟招生总数:全日制31人(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60人(不含推免生)
联系电话:51688708
联系人:陈老师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拟招生人数 |
|
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备注 |
030100 法学 |
全日制 |
9(不含推免生) |
|
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13101 法学综合(法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复试内容: |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2(不含推免生) |
|
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13102 法学综合(法硕非法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复试内容: |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0 |
|
60 |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13103 法学综合(法硕法学) |
不招收同等学力 |
复试内容: |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
一、620法学A卷(法理、民法、刑法)
参考书目:1.《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张文显主编,最新版;2.《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魏振瀛主编,最新版;3.《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高铭暄、马克昌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最新版。
法理:
第一章 法
第二章 法的内容与形式
第三章 法的渊源和分类
第四章 法的效力
第五章 法律规范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八章 法律关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立法
第十一章 法的实施
第十二章 法律推理
第十三章 法的实现
第十四章 法的产生与演进
第十五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十六章 法的价值
第十七章 法制与法治
民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四章自然人
第五章法人
第六章非法人组织
第七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第八章民事行为
第九章代理
第十章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第十一章物权总论
第十二章所有权
第十三章共有
第十四章用益物权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占有
第十七章债的概述
第十八章债的类型
第十九章债的履行
第二十章债的保全与担保
第二十一章债的转移与消灭
第二十二章合同概述
第二十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二十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六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章各种合同
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之债
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之债
第三十章继承权概述
第三十一章法定继承
第三十二章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第三十三章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四章人身权概述
第三十五章人格权
第三十六章身份权
第三十七章侵权责任概述
第三十八章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第三十九章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四十章侵害财产权与人身权的行为
第四十一章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的承担
第四十二章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四十三章各类侵权责任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五章 犯罪客体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第七章 犯罪主体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九章 正当行为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十六章 刑罚的裁量
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制度
第十八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
第二十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七章 贪污贿赂罪
第二十八章 渎职罪
二、833 法学B卷(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参考书目: 1.《经济法学》,北大出版社,张守文主编,2018年5月出版; 2.《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5926-5
经济法: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宏观调控法(包括财政法、税收法?、产业政策法、产业部门法、金融法、价格法等)
第三章 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
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
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四章国际知识产权法
第五章国际投资法
第六章国际金融法
第七章国际税法
第八章第八章 国际经济纠纷解决
三、13101法学综合(法学)复试内容:
1.笔试:《法学综合》(法学专业),具体内容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
2.面试内容同笔试。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四、13102 法学综合(法硕非法学)复试内容
1.笔试:《法学综合》(法硕非法学),复试内容为刑法、民法、宪法、法理。
2.面试内容同笔试。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五、13103 法学综合(法硕法学)复试内容
1.笔试:《法学综合》(法硕法学),复试内容为刑法、民法、宪法、法理。
2.面试内容同笔试。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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