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 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成绩单,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以上申请材料由考生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版图片,可通过对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生成,上传电子版为pdf或jpg格式,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1M。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以及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免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
(1)申请人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
(2)即日起至10月11日期间,申请人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的“推免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sadmission.bjtu.edu.cn/recommend/signin/)进行预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每个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夏令营创新能力认定结果为“合格”及“递补”的同学需在9月20日前
按以上要求在“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但不用参加本次考试。9月20日前未在“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的同学,视为放弃资格。
(3)10月12日后,申请人(含已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和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10月12日开通,如开通时间有变化,以最终实际开通时间为准。
※已通过夏令营创新能力认定的同学仍需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接收我校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 我院将在网上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首次复试时间定于9月24日。若需增加其他复试批次,再另行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9月22日晚20:00前在预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推免考试,我院将根据回复情况安排考场。如不回复,视为放弃。
3.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携带申请材料按时参加复试。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我校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4. 申请人复试前通过我校“推免缴费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网址:https://gsadmission.bjtu.edu.cn/recommend/signin_new/。
四、复试安排(具体流程于考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9月23日下午 |
网络设备调试及面试流程演习 |
拟采取腾讯会议的形式,具体流程于考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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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下午 |
综合面试 |
推免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内容如下: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为英文自我介绍(1分钟左右)和英语问答;
(2)综合素质面试,分为自我展示和评委问答
自我展示环节,考生需进行PPT展示(3分钟左右),内容为个人简介、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个人设计作品集展示。
评委问答环节通过口头问答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内容包括: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此外,也将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录取说明
1. 复试结束后,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各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专业须与拟录取专业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 推免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
4.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在次年的四至六月份关注我院网站,查看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政审、录取等相关事宜。
6.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1684824
联系人:张老师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受理申诉规定时限内向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口头申诉、超出申诉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考生接待电话:010-51684824
联系邮箱:manzh@bjtu.edu.cn。